一、展览宗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 “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生动实践,在深圳市营造更浓厚的艺术氛围, 特举办 2026年第十二届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通过对全年作品进行梳理精选,展现本年度深圳摄影作品的生动实践和整体水平,激发深圳摄影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同时为摄影家提供作品交流展示机会和专业平台,培养和挖掘本地摄影人才,推动深圳摄影艺术进一步繁荣与发展,并为广大市民带来美的享受,赋能城市美育,涵养城市艺术精神。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文艺家协会服务中心
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协办单位:深圳市各区摄影家协(学)会

三、征集主题内容
深圳人文精神与城市变化: 记录深圳城市风貌与人文故事,诠释 “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 的深圳精神,展现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山海连城 ·绿美深圳: 展现深圳 “半城山水半城绿”的生态画卷,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理念。
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数字经济等领域,描绘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生动实践。

四、参展细则
(一) 参赛资格
本届展览面向全国摄影家和全国摄影组织团体协(学)会征稿, 仅接收 20 24 年至 20 26 年拍摄创作的作品,已参加过 历届 “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并入选 的作品,谢绝参加本届展览 。

(二) 时间
截稿日期: 2026年9月30日23时59分
评选日期: 2026年10月中旬
展览日期: 2026年11月

(三) 投稿数量限制
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投稿人不管投送几个类别,投稿总数都不得超过 5件(含5件)。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限4-8幅,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4年1月1日后拍摄创作。

(四)作品要求
本届展览投稿作品拍摄器材不限,主题不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

(五)电子作品格式
  文件格式要求为 JPEG格式,文件单幅不少于4M的作品; 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 “未标题”“无题”以及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标题的作品。不允许在图片画面上出现标题文字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六) 投稿 方式
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一账户。请登录网站www.shenzhenphoto.cn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投稿作品。本届展览只接受网站上传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不接受纸质及邮箱投稿。

五、组别设置说明
设纪录类、艺术类、青年组、手机组四个组别,获奖作品不超过 80件。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所有组别的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拍摄和原创素材的作品, 不接受视频截图、 AI(人工智能生成)作品。

(一) 纪录类
释义: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文件,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 (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二)艺术类
释义: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
艺术类投稿作品应是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素材,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三)青年组
年龄限制:参赛作者年龄须在14-35岁,即1991年1月1 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投稿时须提供有效年龄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本组作品不限类别,但不包含短视频类作品 。提交此组作品,请注意查看 “四、参展细则”下第3-6条。

(四)手机组
参赛作品须为手机拍摄创作,投稿作品的手机品牌、型号不限。作品不限类别、题材、体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作品说明中须注明拍摄所用手机的品牌和型号,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作品入选后需查验)。
本组作品不限类别,但不包含短视频类作品 。提交此组作品,请注意查看 “四、参展细则”下第3-6条。

六、优秀、入选作品设置说明
(一)本届展览将评选约80件参展作品,并设特邀作品约20件,其中评选作品设置如下:
优秀作品 32件
入选作品  48件
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本次入展优秀作品及入选作品将颁发优秀作品证书或入选证书,并赠送一本展览同名画册(邮寄运费需自理)。

(二)稿酬说明

本展览优秀作品将由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发放相关稿酬。
稿酬设置如下:
纪录类、艺术类各评选优秀作品 10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元(含税);
青年组、手机组各评选优秀作品 6件,每件稿酬人民币1000元(含税)。

特别说明: 如优秀作品作者为未成年人且无本人银行账户,需将稿酬转至监护人账户的,请监护人提交书面说明,并附上能证明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双方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经核实后方可办理稿酬发放手续。
以上优秀及入选作品(数字电子版或胶片底片),本次展览主办及承办方对作品具有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其所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展览中展出和出版以上优秀及入选作品,可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展览及展出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出版和宣传报道时应注明作者姓名。

六、相关事项
(一)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将在深圳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入选结果将在深圳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二)本届展览所有作品,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展览、印刷、出版作品集、公益广告相关宣传和网站资源数据库展示等使用,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三)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四)凡参加本届展览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专家组对作品进行分类筛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进行评选。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38号深圳市文联   
邮编: 518000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 0755-82665813  
邮箱:1420438060@qq.com
(此邮箱仅供答疑,不接收任何邮件投稿) 

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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