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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深圳美术馆、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
协办单位:深圳市各区摄影家协(学)会

活动时间

  • 截稿时间

    2023年9月30日

  • 评选时间

    2023年10月上旬

  • 展览时间

    2023年11初

奖金设置说明

奖项设置

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的设置在比例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本次入展优秀作品及入选作品将颁发优秀作品证书或入选证书,并赠送一本展览同名画册。

奖金说明

本展览一等、二等、三等奖作品将由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颁发奖金、深圳美术馆收藏并颁发证书。奖金设置如下:

以上三类获奖作品(数字电子版或胶片底片),本次展览主办及承办方对作品具有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其所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展览中展出和出版以上三类获奖作品,可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展览及展出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出版和宣传报道时应注明作者姓名。

类别释义

纪录类

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本次展览纪录类特别欢迎、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改革开放45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和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等重要题材内容创作投稿。

 
艺术类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参展细则

  

  (一)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分设两个类别:纪录类、艺术类。参展作品拍摄器材不限,主题不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每位作者可参加以上两个类别投稿,同一作品只能投送一个类别。同一投稿人不管投送几个类别,投稿总数都不得超过5件(含5件)。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限4-8幅。

  (二)投稿要求:请登录网站www.shenzhenphoto.cn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投稿作品。本届展览只接受网站上传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不接受纸质及邮箱投稿。

  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无题”以及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标题的作品。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三)本届展览面向全国摄影家和全国摄影组织团体协(学)会征稿,仅接收2021年至2023年拍摄创作的作品,已参加过“历届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并入选的作品,谢绝参加本届展览。

  (四)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六)特别提示: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七)所有参展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八)本届展览所有作品,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展览、印刷、出版作品集、公益广告相关宣传和网站资源数据库展示等使用,不另外支付稿酬。

  (九)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十)凡参加本届大展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201室    /    邮编:518008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电话:0755-25583587、82665813    /    邮箱:1420438060@qq.com